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是就公司未来一年利用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金额、投资标的、期限及授权处理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所述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55)。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