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监事笪玲玲女士为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笪玲玲女士为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