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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公用:大众公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应为9名,实为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3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了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本公司在香港聘任的联席公司秘书陈淳女士(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委派之代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授权代表、香港《公司条例》之授权代表之职位。就更换联席公司秘书事宜,本公司接到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推荐函,推荐由吴咏珊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咏珊女士担任新一任联席公司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0月30日

附:吴咏珊女士个人简历

吴咏珊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副总监,负责协助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工作。吴咏珊女士在公司秘书领域拥有超过15年的专业经验并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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