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