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基水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