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周军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告临2021-087号)
同意与永发印务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永发印务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可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个别协议,以提供药品的印刷包装材料,但受限于采购金额的相关年度上限。具体付款安排将在个别协议中规定。个别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将按照采购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订立。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于2022年度向永发印务集团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0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关联/连董事周军先生、葛大维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八位非关联/连董事全部投票同意。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