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除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赵思渊对《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全文详见公司临2021-042)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