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就《关注函》所涉及的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0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核查。鉴于《关注函》中所关注的问题正在逐项确认和落实中,回复工作需要协调各相关方做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内部审核流程尚在进行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11月3日前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关注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