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曹国宪、邓文斌、张萌、刘俏;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祖信;委员:孟焰、李伏京;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焰;委员:汤亚楠、车丕照;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俏;委员:徐祖信、张萌;
5.法治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车丕照、李伏京。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临2021-070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71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