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505股,回购价格为7.54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560股,回购价格为4.89元/股。
综上,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65,065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