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4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6,313.24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46.65万元,共计26,959.89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3.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3,6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3,535,928.57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504,2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559,826.1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1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92号”《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
根据《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情况 |
1 | 长沙智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4,756.37 | 31,917.11 | 雨管投备 [2020]65号 | 长环评(雨经开) [2020]1号 |
2 | 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 21,848.39 | 16,688.72 | 湘阴发改审 [2019]84号 | 湘阴环评批 [2019]37号 |
3 | 研发中心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39,208.76 | 34,070.09 | 雨管投备 [2020]64号 | 长环评(雨经开) [2020]1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 | — |
合 计 | 113,813.52 | 100,675.92 |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计划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26,959.89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6,313.24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46.65万元。
1、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48号),截至2021年10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31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
1 | 长沙智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1,917.11 | 8,077.17 | 8,077.17 |
2 | 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 16,688.72 | 10,023.82 | 10,023.82 |
3 | 研发中心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34,070.09 | 8,212.26 | 8,212.2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
合 计 | 100,675.92 | 26,313.24 | 26,313.24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9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款总计3,550,064,071.43元(系本次承销总额人民币3,723,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173,535,928.57元后的款项)。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10月20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6,466,509.44元(不含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6,466,509.44元。
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 拟置换金额 |
1 | 承销及保荐费 | 173,535,928.57 | ||
2 | 审计、验资费用 | 11,311,320.75 | 5,896,226.42 | 5,896,226.42 |
3 | 律师费用 | 7,924,528.30 | 377,358.49 | 377,358.49 |
4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192,924.53 | 192,924.53 | 192,924.53 |
5 | 信息披露费用 | 4,075,471.70 | ||
合 计 | 197,040,173.85 | 6,466,509.44 | 6,466,509.44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经营需要,拟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26,959.89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6,313.24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46.65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26,959.89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6,313.24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46.65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313.24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466,509.44元。
(四)相关机构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可孚医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可孚医疗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