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李师庆,弃权理由如下:公司本次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包含按联营企业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