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会展中心3#第三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杨大贺先生、田联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喆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