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近期披露的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47),预计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4,000万元 – 4,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3% – 60.64%。
(2)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48),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7.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47%。《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