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为142.6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34%。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1月01日。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20日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披露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27日
2、首次授予价格:30.01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2人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2.65万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 |
庞廷杰 | 副总经理 | 500,000 | 29.82% | 0.47%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81人) | 926,500 | 55.26% | 0.87% | |
合计 | 1,426,500 | 85.09% | 1.34% |
注:(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总额的2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7、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解除限售条件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4)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A.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B.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A”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B”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5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1年 | 以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2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2年 | 以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且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3年 | 以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且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以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且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0%;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 | 以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且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6)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 优秀(A) | 良好(B) | 合格(C) | 不合格(D)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80%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达成,同意以2021年9月27日为授予日,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145.9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3.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5人调整为8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45.95万股调整为142.6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员和限制股票数量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63号):
截至2021年10月1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8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426,500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万玖仟贰佰陆拾伍元整(¥42,809,265.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1,426,5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肆仟壹佰叁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伍元整(¥41,382,765.00),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08,093,200.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27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11月01日。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份架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变动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0,000,000 | 75.00% | 1,426,500 | 81,426,500 | 75.3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666,700 | 25.00% | 0 | 26,666,700 | 24.67% |
三、股份总数 | 106,666,700 | 100.00% | 1,426,500 | 108,093,200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0,666.67万股增至10,809.32万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勇先生、陈月华女士、孙吉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8.88%的股权,并通过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投资”)、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顺投资”)、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旺投资”)合计间接控制公司51.75%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股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孙伟勇先生、陈月华女士、孙吉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8.76%,其通过亿田投资、亿顺投资、亿旺投资合计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51.07%。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08,093,2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33元。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