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