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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经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徐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4、在本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徐海明(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5月25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因原任监事、监事会主席林虎山辞职,导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暂缺1人。经本次会议讨论,提名樊帅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候选人当选后的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终止日,即2023年5月25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1、徐海明,男,33岁,2013.5-2016.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6.10-2021.6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职员、资本营运部职员;2021.6 –至今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营运部副部长;2017.5-至今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樊帅,女,35岁,2012.10-2014.10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审计员;2014.11-2015.05普华永道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顾问;2015.05-2016.08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项目经理;2016.10-2018.03北京博禹信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经理;2021.07-至今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核算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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