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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14,325股,发行价格145.00元/股(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03,077,125.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26,432,391.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6,644,733.6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7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098952_H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进度
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66,849.48432.950.65%2022/12/3166,416.53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
1深圳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5,296.37414.907.83%2021/12/314,881.47
2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5,868.5400.00%2022/06/305,868.54
3天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9,350.473,773.1240.35%2022/06/305,577.35
4石家庄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3,176.31189.155.96%2021/12/312,987.16
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37,536.004,857.5712.94%2023/12/3132,678.43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13,116.555,267.7440.16%2022/12/317,848.81
补充流动资金-56,470.7556,748.86100.49%不适用0.00
总计-197,664.4771,684.29--126,258.29

注:上表所列“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和支出的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调整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申请延期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实施主体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在2021年3月收到募集资金增资款后,与青岛市黄岛区有关政府部门多次沟通和

协商修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调整相关规划建设指标,项目所在地块的总建筑面积和总投资金额均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筑面积和投资金额不变);2020年初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该项目在系统招标、规划设计等各环节实施周期均有所延长,项目整体进度放缓。上述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进度比原计划有所推迟。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实现项目整体建设效果,经公司审慎考虑和充分评估,拟将此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申请延期。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调整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客观因素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合该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和充分评估,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于新增建设项目部分,公司将采取自有资金投入或其他合法合规方式推进项目实施,届时将依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或信

息披露义务。从长远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 月31日调整至 2024 年12月31日。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焦延延 黄 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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