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为公司节省了一定的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