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股权架构和经营发展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有关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在《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中规定。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 |
当分别进行。 | |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6、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6、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将调整或变更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其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