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