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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发行人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

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0月22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268号)(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对落实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并就落实函问题进行回复,同时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落实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落实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

3、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目录

问题1 ...... 4

问题1

根据申请文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

3.59%,并由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9月10日,资金使用比例为

48.72%,较前次鉴证报告情况变动较大。

请发行人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9月30日存放与使用情况,请会计师就该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请保荐机构发表相应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2020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2393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06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62,886,000.00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61,231,689.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654,310.87元。实际到账金额情况:扣除承销费用39,826,839.62元后实际资金到账523,059,160.38元,差额21,404,849.51元为剩余发行费。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日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7568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帐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34130,305.920.00-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2920029387810,859.5223.58-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8108801000088424,000.000.00注销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95508800238085002855,000.000.00注销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0.0059.86-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开发区支行360501640164000009500.000.00-
合计50,165.4483.44-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000,000.00 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7912号)。

公司于2021年1-9月期间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增资,用于实施“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增资款分别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累计转入增资款27,945.90万元,具体增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转出方(科翔股份)转入方(江西科翔)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备注
募集账户转出行账号募集账户转入行银行账户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81088010000884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2-54,011.82出资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3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2-5600.00出资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955088002380850028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3-81,588.18出资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3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4-13,000.00出资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955088002380850028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4-91,500.00出资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955088002380850028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5-8600.00出资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955088002380850028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5-201,345.90出资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2920029387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5-262,300.00出资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3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6-152,000.00出资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3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7-154,000.00出资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3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8-172,000.00出资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3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14022021-9-65,000.00出资款
合计27,945.9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165.4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687.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度:1,800.00 2021年1-9月:27,887.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
1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50,165.4350,165.4329,687.9750,165.4350,165.4329,687.9720,477.462021年9月末
合计50,165.4350,165.4329,687.9750,165.4350,165.4329,687.9720,477.46-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29,687.9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0,477.4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短期理财金额20,890.7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存金额83.44万元,合计20,974.24万元,与剩余募集资金差异496.77万元系利息收入241.82万元、理财收益256.09万元、银行手续费1.14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变更情形。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2020年12月2日,公司将1,8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

4、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委托理财金额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1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七天单位通知存款保本保息6,759.962020-12-177天到期自动滚存1.89%
2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七天单位通知存款保本保息2,801.062021-3-247天到期自动滚存1.89%
3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七天单位通知存款保本保息1,200.002021-6-227天到期自动滚存1.85%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委托理财金额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七天单位通知存款保本保息10,129.772021-9-307天到期自动滚存1.85%
合计20,890.7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 (达产后年利润总额)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 1-9月2020年2019年
1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不适用不适用-1,381.31不适用不适用-1,381.31不适用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尚未全部建成达产。2021年1-9月,募投项目产生亏损系筹建期开办运营费用、管理人员薪酬等支出较大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二、申报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7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众专审字(2021)第08174号)发表鉴定意见如下:“我们认为,科翔股份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科翔股份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相关合同及支付凭证等资料。

2、查阅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查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文件等资料。

4、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等。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29,687.9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59.18%。

2、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程超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保荐机构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保荐机构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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