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罗扬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罗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罗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徐芳、王瑾、缪志强、龚尘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41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4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000股。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