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玉凤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告编号:2021-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及时公平的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