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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15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国凯先生主持,监事张洁、周丽红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该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因公司监事张洁、周丽红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须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名监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监事张洁、周丽红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须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名监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为全资子公司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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