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21年10月27日,公司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三季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