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公司老旧船舶“明州27”轮的议案》。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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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