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洪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赵洪亮、邓涛、赵永德、董治国因出差等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67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信息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