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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

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

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公司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售后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结合本公司产品特点、质保期及保修条款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将产品售后质量保证费的计提比例由依据当年销售收入的1%变更为1.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公司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售后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结合本公司产品特点、质保期及保修条款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将产品售后质量保证费的计提比例由依据当年销售收入的1%变更为1.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本次变更前,公司产品售后质量保证费计提比例为当年销售收入的1%。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本次变更后,公司产品售后质量保证费计提比例为当年销售收入的1.5%。

(三)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2020年、2019年、2018 年利润总额分别减少1,453.06万元、1,164.03万元、871.22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函字)[2021]第ZA15632号。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函字)[2021]第ZA15632号。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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