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董事长、总裁刘文静女士,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孙传志先生,董事、副总裁、首席资本官、董事会秘书钟舒乔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长、总裁刘文静女士,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孙传志先生,董事、副总裁、首席资本官、董事会秘书钟舒乔先生的通知,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钟舒乔先生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 | 职务 |
刘文静 | 公司董事长、总裁 |
孙传志 | 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钟舒乔 | 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资本官、董事会秘书 |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钟舒乔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3、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买入。
5、增持股份情况:
名称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成交均价(元/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刘文静 | 2,740,300 | 0.27 | 343,100 | 14.57 | 3,083,400 | 0.31 |
孙传志 | 825,000 | 0.08 | 208,000 | 14.55 | 1,033,000 | 0.10 |
钟舒乔 | 117,000 | 0.01 | 138,000 | 14.54 | 255,000 | 0.03 |
6、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7、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及钟舒乔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本次增持体现了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及钟舒乔先生个人对于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