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在宝胜科教中心四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独立董事高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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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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