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天玑智谷向天润达申请借款人民币2,90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4.968%。吴学俊夫妇为天润达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前期与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安排,吴学俊未来12个月将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