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33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1.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496.3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496.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年5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004853_A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注) | 64050110010009688888 | 已注销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641301100011904220138 | 已注销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 44250100008600001941 | 已注销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 | 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 | 740,000.00 | 740,000.00 | 100% | 否 |
2 | 偿还银行借款 | 60,000.00 | 60,000.00 | 100% | 否 |
合计 | 800,000.00 | 800,000.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