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订:
第一百一十条 | 修订前 | 修订后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1-2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1-2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修改章程的议案后,公司将披露《公司章程》全文。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