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15: 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聘任孔天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