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宁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