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匡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营运资金缺口,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内保外债、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有效期一年。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金融机构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
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