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温杨女士担任本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