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2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郑永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