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现在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2,221,619.64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97,345,220.6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9,018,160.3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9,018,160.38元。
为加大对股东的回报,落实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51,885,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30,377,08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