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以视频+现场形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董事长包正明先生、副董事长毛中华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张少平先生、董事朱家春先生、独立董事魏臻先生、独立董事吴娜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包正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2名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认可。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煤炭采购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受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保供决策部署,保障公司火力发电机组动力煤供应,同时为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公司拟增
加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东煤矿、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2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董事中的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27]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煤炭采购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