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赵海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