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3),朱国锭先生因涉嫌操纵股价,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的通知,其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杭公(经)取保字[2021]00334号】,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1年10月26日起算。
本次案件系朱国锭先生个人的案件,不涉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