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1年3月,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前海法院拍卖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慈航”)持有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珠宝”)100%的股权,该申请已被前海法院受理。详见《关于子公司股权存在被司法拍卖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编号:2021-37、2021-119)。
一、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前海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作出的《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定评估机构通知书》((2021)粤0391执恢561号),具体情况如下:
前海法院拟对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金叶珠宝50,000万元的股权份额(100%的股权)进行评估,前海法院已于2021年10月20日通过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已随机选定深圳市明洋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金叶珠宝的股权拍卖申请已被前海法院裁定并选定评估机构,若本次司法拍卖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金叶珠宝股权,金叶珠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金叶珠宝的业务基本停滞,且已连年亏损,本次若顺利出表将对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实施“剥离不良,落实重组”的发展战略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登载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定评估机构通知书》((2021)粤0391执恢561号)。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