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10月25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四川长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 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312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1-046号)。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推进与经销商的良好合作,解决经销商银行资源问题,会议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包括但不限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协定经销商取得的融资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47号)。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