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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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进行调整,具体修改如下:
修改后: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00万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修改前: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29.65万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该议案系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