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9月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57,227.52元,资产减值损失冲回8,150,213.3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为-3,292,985.85元(转回)。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开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刘进军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独立董事:
张俊民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独立董事:
钟彦儒
日期: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