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东莞新美洋、宜宾长盈均为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