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肖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