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和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怡和卫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3、公司向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4、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5、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千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千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